第23章
。一边和齐月说话,一边宁麦冬已经盯着前面的字幕看了。果然,只有汪凌在的地方,才会出现字幕。
【宁麦冬来叫这个齐月知青吃饭?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情?】【不知道啊,小说里没写到。】
【这是以女主视觉写的,当然不会写到齐月和宁麦冬私下的事情了。)【只是看见齐月出现,女主就担心她里找麻烦,看看宁麦冬把女主害的。)【你们说下午的那颗人参宁麦冬到底有没有发现?】【作者也没特意交代这件事,怎么感觉作者改的越来越玄幻了。】【就等女主嫁给男主了,这几章女主就要行动了,好期待。】宁麦冬皱眉,汪凌这是要传出谣言让赵褚旭复杂了吗?赵褚旭真倒霉。还有汪凌也奇怪,明明重生了,为什么还要找个男人嫁啊?像她这样,知道后面的情况自己闷声发展不好吗?
不过随着前面知青的走远,宁麦冬接下来的字幕也没看到了。三人回到宁家,齐月看着收拾的整洁干净的院子,似乎对宁麦冬又多了一丝的了解。小说里宁麦冬是个炮灰,前期为男女主的婚姻做铺垫,后面就不再出现了,再出现时就是她客死他乡的悲惨结局。但现在,齐月觉得走进现实的宁麦冬和小说里片面之词的宁麦冬,是完全不一样的。
“齐知青,你不要客气啊,想吃什么就自己夹。"宁麦冬把饭菜端上桌,笑的很热情。
齐月看着肌肉炖土豆,还带着香料包的香味,让吃了一段没啥味道野菜粗粮的她都要流口水了,再看搭配的拍黄瓜和番茄,她觉得只是看着,胃口就很好。“宁同志,你准备的真丰富。"她知道,在这个难带用肉来招待客人代表着什么,没想到宁麦冬这么热情好客。
“哪里啊,家里的菜有限,也就这样了,下次有更好的菜我再叫你来吃饭。“宁麦冬道。她想了想,等明天把人参卖掉了,自己换了一些票,到时候在国营饭店买一个菜回来,再请齐知青吃吧。“不用不用,已经很好了。“齐月真的是受宠若惊。宁麦冬觉得这齐知青也比别的知青要好,她特别平易近人,其他那些知青自以为是城里来的,特比的骄傲,在她看来也不知道他们在骄傲什么,离乡背的去外地,傻子才去呢。
心里想着,她手上扯下个鸡腿,一个给了小阳光:“齐知青,你吃鸡腿,别客气。”
齐月赶忙道:“谢谢谢谢,我不会客气的,我自己会夹的。"她是真的不习惯别人夹菜,好在宁麦冬扯鸡腿前筷子没有进过嘴巴,不然她还真吃不下去。“嗯,你自己夹啊。"宁麦冬也知道自己吃过筷子给别人夹菜不好,有些人很讲究。她也就就怕齐月不好意思开吃,刚好筷子没用过,就先给她扯了一个鸡腿。
小阳光看看齐月,又看看宁麦冬,他倒是拿着鸡腿啃了起来。鸡肉炖的软软的,仿佛进了嘴里会化开一样,特别好处,他吃的满嘴都是油。齐月看见了,忍不住勾了勾嘴角:“这孩子是你家的亲戚吗?真可爱。“她还没见过这么乖的孩子,她印象里这么小的孩子都是需要大人追着喂饭的。记得每年春节走亲戚的时候,亲戚家这么小的孩子就是这样,大人还喂不好,吃一会儿玩一会儿,她当时觉得当妈妈可真辛苦。“是我家的孩子,我姐姐和姐夫的孩子,大名叫陈希禾,小名叫阳光。阳光叫姨姨。"宁麦冬介绍。
小阳光乖乖叫道:“姨姨。”
“哎哎,阳光你好。“齐月有些吃惊,小说里并没有提到宁麦冬还有个外甥的事情啊。小说里对宁麦冬的家里没怎么提起,就说父母姐姐姐姐夫都去世了,只有她一人,那这个外甥是怎么回事?
不过这是人家的私事,她也没有问。
一顿晚饭,还是吃的宾主尽欢的,吃好之后齐月也没有走,在宁麦冬拒绝之后,还是帮忙一起收拾了才走。
齐月走了之后,宁麦冬想到明天要去县城卖人参,就厚着脸皮又去大队长家借自行车了,理由是明天打算带小阳光去一趟福利院。这理由大队长也不好说什么,只好又借给她了。只是推着自行车回家的路上,宁麦冬决定了,等回头卖了人参的时候,她一定要想办法买自行车。
虽然明天要早起去卖人参,但因为小阳光只有一套小内裤和小汗衫,所以睡觉前,宁麦冬又给他做了一身,做好后才睡觉。第二天
一大一小两人天还没亮就起床了,用昨天晚上剩下的晚饭加水熬成粥,然后又把从鸡窝里摸出来的一个鸡蛋煮了,想到马上要到手的一千块,宁麦冬自己也舍得吃了好几口。有了一千块,她和小外甥都能吃鸡蛋了。吃好早饭,两人就出门了。不过这次小阳光不用坐外面了,大队长家有自行车后座椅,她昨天借的时候就让大队长装好了。小阳光坐在后面小手抱着宁麦冬的腰,屁股不疼了,他又喜欢上了坐自行车。
两人到县城的时候还早,宁麦冬不知道小说里汪凌卖人参的药店在哪里,她得问人。只是县城虽然不大,但药店不只一家,哪怕问到了药店的地址,她也不知道这家店是不是汪凌卖人参的药店。
也好在汪凌不是去黑市卖的,宁麦冬可是打死都不敢去那种地方的。宁麦冬按照问人的地址找到了药店,药店的门还关着,还没有人来上班,她只好带着小阳光在一边等着。等着的时候,宁麦冬道: